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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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下设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教师培养办公室、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社保管理中心、人员交流中心
人事科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拟定年度进人计划,办理年度增人计划、入户指标的申请报批;
2.拟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编制管理和学校事业单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管理;
4.建立、维护学校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
5.协助师资科做好引进人才的考察,办理人员招聘、录用、调整、调动手续;
6.负责党政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
7.负责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工作,承办教职工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奖励、行政处分等具体工作;
8.负责教职工基本情况审核工作;
9.负责全校普通教师和一般职工的年度考核;
10.负责全校教职工请假、销假的审批(核)及手续的办理;
11.负责教职工退休条件的审核和手续的办理;
12.负责人事工作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阅、落实及归档工作;
13.负责干部、人事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4.负责人事处主页的建立、维护、信息发布等工作;
15.负责人事处印章的管理,出具人事公函;
16.负责处务会的准备、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工作;
17.负责人事处固定资产的管理、统计工作;
18.负责协调全处各科室的工作及有关工作的督办;
19.负责对外接待和信访工作。
20.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师资科主要职责:
1.熟悉了解学校各学科、专业建设情况,提交近3-5年内学校人才和师资的需求预测报告,拟定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措施;
2.拟定年度教学科研增人计划,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协调教师招聘、转岗等考试工作;
3.制订和完善吸引、稳定优秀人才的措施和办法,做好优秀人才的培养、考核及推荐选拔工作;
4..拟定业务文件、公函,并能就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教师上岗、进修培训管理工作;
6.负责建立完善全校教师基本信息库,提供其他统计报表关系师资的统计数据资料;
7.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
8..负责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办理;
9.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満后的考核转正、定级工作;
10.协助教务处做好青年教师业务考核工作;
11.负责学术带头人、突贡专家、政府特贴等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12.负责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科主要职责:
1.拟定工资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省市及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政策;
2.办理教职工因职称、职务、技术等级变化的工资调整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资标准调整和发放工作;
3.建立教职工工资档案;
4.负责各项津贴、补贴、福利费、丧葬费、抚恤费、遗属生活费的管理和发放;
5.负责离退休人员离退费的确定、调整;
6.负责劳动工资报表统计、上报工作,提供其他统计相关数据资料;
7.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有关社保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8.负责处内人员的考勤工作,收集学校各部门的考勤情况;
9.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10负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和提高退休费比例报批的工作;
11.负责残疾人就业的统计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社保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有关社保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2.负责工资、社保花名册的管理,包括增(减)员、职务(称)、考工定级、学历等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工资变化和社保缴纳基数变化;
3.加强保险政策的宣传,让教职工了解保险知识,树立保险意识,熟悉办理程序,通过多种途径为教职工解答疑难问题;
4.按照规定申报社会保险年度基数,并接受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核查,办理全校编内、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险事宜;
5.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人员交流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制定关于国内外(脱产)进修、培训,待聘(待岗)及其他进入人才交流中心等各类人员的管理办法;
2.负责因外出进修学习、落聘、病假等原因进入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的条件审核和有关手续的办理和日常管理;
3.负责校内编外人员和临时工的聘用合同签订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及考工定级工作;
5.收集校内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向落聘待岗人员介绍人才需求信息,并积极向用人部门推荐;根据用人部门的需要,组织落聘待岗人员的上岗培训;
6.负责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7.配合用人部门加强对编外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及政策咨询工作。
8.负责学校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的有关业务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