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琴房大楼门禁管理条例(暂行)
发布日期:2014/6/11 15:03:36 作者:
四川音乐学院琴房大楼门禁管理条例(暂行)
为加强琴房大楼的安全和管理,杜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保证我院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条例。
1、 学院本部师生及在琴房大楼办公的人员,需持授课卡、琴房卡、工作卡在1楼大厅刷卡进入。一人一卡,禁止跟随,跟随进入视为违规。
2、 不在琴房大楼办公的院内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及外来的其他人员,进入大楼办事,需表明身份后,由安全通道进入。
3、 因教学、排练、演出等需要,需搬运乐器或者其他办公物品时,应提前告知琴管中心,以便及时打开安全通道。
4、 如遇琴房大楼发生突发情况,保安和琴管人员将全部打开安全通道,并开启门禁,自动形成多处安全通道,师生应按照《琴房大楼紧急情况疏散预案》的要求,依次从门禁通道和安全通道撤离。
5、 杜绝一切外卖进入本大楼送餐;杜绝衣冠不整及酗酒者进入;杜绝推销人员进入。
6、 停止校外业余学生进入。
7、 如既不刷卡,又无正当事由擅自进入大楼的人员,或损坏门禁设备强行进入的人员,将视其为违规、违法。我院保卫处将按照《四川音乐学院治安管理条例》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视其损坏设备程度进行赔偿。如涉及违法,将按《成都市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8、 在琴房大楼上课、练琴的师生及工作人员,由学院免费给每人对应发放一张琴房卡,请大家妥善保管。如有琴房卡遗失的情况,需到琴管中心和计财处补卡、交费。
四川音乐学院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