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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首届“传媒之韵”微视频大赛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1 1:00:00   


■比赛宗旨 弘扬“乐于奉献,勇于展示”的川音精神,展示我院特色,促进学生对专业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系学生的专业水平,营造一个浓厚的学术氛围,带动我系教学质量提升,为建设“大美川音”做出我们的贡献。 ■初赛评委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教师:徐江、刘莉、李琰、袁雪、伊正慧、刘畅 ■决赛评委 四川音乐学院院长:林戈尔 传媒学院院长:包德述 四川音乐学院特聘杰出教授:蒋晓丽 西南石油大学教授:王岩平 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后方 传媒学院副主任:王利剑 ■主办单位 四川音乐学院传媒学院 ■承办单位 传媒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参赛人员范围 传媒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参赛时间 活动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20日 征稿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 ■比赛单元与奖项设置 比赛设三大单元:剧情类、纪实类、宣传类; 每一单元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另设年度最佳编剧/撰稿、最佳导演、最佳摄像、最佳剪辑、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配音各1名。 ■参赛其他有关事项 1.作品注重文化内涵,特色创意,要求作品主题鲜明、时代感强,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法律法规相违背; 2.参赛作者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的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活动组织者不对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争议负责; 3.同一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一个同学作为第一负责人只能提交一个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是在读期间的原创作品,且为未获得过任何其他比赛奖项的作品; 5.作品奖获奖对象为作品负责人(最多三名),单项奖评选有多个署名的,只取署名前两位进行颁奖; 6.提交作品地点为传播艺术系学生会,时间为2015年5月25-29日; 7. 负责接纳作品的部门为系学生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为:系学生会副主席秦岭18660639056,系学生会办公室主任陈云轲15828021463。 8.提交作品方式为刻录光盘,光盘表面必须写清作品名及负责人年级姓名,光盘所刻录的内容必须包括作品与报名表电子档,同时必须提交责任者签了名(若为三人均需签名)的纸质报名表; 9.活动解释权归传媒学院所有,大赛组织者有权根据情况对奖项及活动安排做出调整。 四川音乐学院传媒学院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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