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音院(yuan)〔2008〕93号
学(xue)院各部门、系、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shi)行)的(de)通知》(川教[2007]26号),经过学(xue)院(yuan)研究,特制订《四川音乐学(xue)院(yuan)学(xue)生档(dang)(dang)案(an)(an)(an)管理办法(试(shi)行)》,并将(jiang)全(quan)院(yuan)学(xue)生档(dang)(dang)案(an)(an)(an)统一归档(dang)(dang)案(an)(an)(an)馆保(bao)管,希(xi)望相(xiang)关部门认真做好(hao)学(xue)生档(dang)(dang)案(an)(an)(an)的(de)移(yi)交和归档(dang)(dang)工(gong)作。
附件:四川音(yin)乐学院(yuan)学生(sheng)档(dang)案管(guan)理办(ban)法及实施细则(ze)(试行)见OA办(ban)公系统
四川音(yin)乐学院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国内音乐院校
|
教育相关网站
|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邮编:610500
电话(hua):028-89390026